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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粉生产线缠膜机
更新时间:2017-07-12 13:00:00点击次数:1169次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邯郸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17年 7月 10日
地点:邯郸市经济开发区世纪大街12号


第一部分 招标邀请


招标方拟对生产所需的缠膜机进行公开招标,现邀国内合格的投标方前来投标。
2、招标物名称、规格型号及数量:(详见招标物一览表)
4、索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10日8:40至2017年7月15日18:00
4、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2017年7月15日下午16时00分前递交到邯郸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物价办。
6、开标时间:2017年7月17日下午16时00分
7、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7年7月15日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络
8、招标方联系人:张振国、李杰
电话:0310-8068190、8068172
9、地址:邯郸市经济开发区世纪大街12号 邮编:056000
招标物一览表: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缠膜机 1 邯郸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部分技术规格及要求


1、技术规格及要求:


1.1  托盘直径:1650cm
1.2  立柱高度:2800mm
1.3  整机电器元件保修一年
1.4  负责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后付款

2、品质要求

不得以次充好,更不得存在假冒伪劣产品。

3、运输:

由投标方运到招标方公司指定地点,沿途一切运杂费投标方自理。

第三部分投标方须知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行为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货物的采购和服务。

2、定义:

2.1“招标方”即“买方”。
2.2“投标方”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货商或“供方”。
2.3“货物”指投标方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须向招标方提供适用的登车桥。
2.4“服务”指须投标方承担的按质、按时、按量交货到招标方指定地点的行为及后续服务。

3、合格的投标方尽量多的提交以下资料:

3.1 投标方概况(包含生产能力、供货能力、合作单位等等);
3.2 投标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证明函、身份证复印件);
3.4 投标方《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5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红章);

4、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的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5、投标文件实效:

5.1投标方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6、投标报价:

6.1 投标方应报招标文件中满足招标方指标的产品的实际价格,不能涂改,不能漏报瞒报。
6.2 报价包括标的物本身价格、运费等,投标方开具税率为17%增值税专用发票。

7、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方必须在开标前向招标方财务缴交1000元现金的投标保证金,如未缴纳或说明视同弃标。
7.2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方的不当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7.3 未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去我司财务部领取。
7.4 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方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予以无息退还。
7.5 发生下列情况发生时之一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自动弃标处理。
a中标方未能在规定期限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b中标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送货到招标方的。
c中标方用不正当手段进行围标、串标的。
d中标方所送货物与招标方要求不符,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的。
8、报价有效期:本次报价只针对本次招标所签订的合同有效。
9、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投标文件必须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方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方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投标书内。

1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0.1投标文件内容包括投标方资质文件及报价表。
10.2外层封套应注明投标方单位和地址、招标编号和“在 2017年7月17日 16 时00分前不得开启的字样”,并在外层信封密封处加盖公章。
10.3 如果封套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以及未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招标方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还有可能作为自动弃标处理。

11、投标方式:

投标方应在2017年7月16日 16时 00 分前将投标书送到邯郸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物价办。

12、开标:

12.1 招标方将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在有投标方代表在场的场合组织公开开标,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注明其出席,招标方将在开标会上由招标方招标小组对报名投标单位资质进行审查。
12.2 开标时,招标方当众宣读并记录投标方单位名称、投标价格、以及招标方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
12.3 招标方将做开标记录,各投标方在确认记录内容属实后,其授权代表予以现场确认。

13、评标原则:

采用综合评标法,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账期、合作关系、承诺服务及优惠条件这几个方面内容进行评价,以价格为重要考虑因素,结合其他因素综合评定,第一名和第二名分别定为第一中标方和第二中标方。

14、中标:

14.1评标完毕,招标方当即通知中标人中标。
14.2无论中标与否,投标方的投标文件均不退还。

15、签订合同:

15.1 合同规定付款方式均为货到票到以后,按照账期付款。
15.2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指供需双方签署的,合同条款中载明的招标投标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招、投标文件及附件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 甲方即招标方或需方,乙方即中标方或供方。
1.3合同价格是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单价。

2、合同标的

2.1乙方经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件、合同附件的要求,描述和承诺提供相关服务。
2.2乙方按照中标价格,及时、保质、保量的送货到甲方要求地点;并承诺绝不以假乱真,依劣充好,有质量问题的,在问题解决之前甲方可拒付全部货款,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有乙方承担。

3、合同供货时间、供应量、交货地点

合同签订后在报价有效期内送货,供应量以招标方采购物资计划或订货清单为准。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送到甲方工厂所在地。

4、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没有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提供给乙方雇佣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

5、履约保证金及违约责任

5.1 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5.2 乙方在所有标书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连同报价书一起放入投标文件中,如发生违约责任,招标文件将作为有效地法律依据。
5.3 保证金为现场缴纳现金或网上电子汇款。

6、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严格履行合同,检查落实合同履行情况,并及时处理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

7、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7.1 乙方应根据合同的规定,认真、谨慎、努力地完成产品供应。
7.2严格履行合同,严格执行甲方根据合同规定职责所发生的涉及供货及服务有关事项的各项指令(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写明与否)。
7.3 乙方产生质量问题必须给予退换并赔偿损失。

8、合同价格

合同单价以开标现场中标方报价表报价为准。

9、付款、结算

根据招标文件签订合同,按合同规定向乙方付款,货到且17%增值税发票到账后,按照账期约定银行电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