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OPC有机光导鼓视觉检测缺陷设备(2套)的招标公告
点击数:1542019-01-14 10:12:32 来源: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设备名称:OPC有机光导鼓视觉检测缺陷设备(2套)。
1.2. 设备安装地点: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厂房2楼。
1.3. 工期要求:120天以内(含节假日)。
2. 招标方式
2.1.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在招标人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内进行。
2.2. 投标人在投标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开标结束后一周左右退还投标人。恶意投标者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2.3. 投标保证金支付方式:电汇
公司名称: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
账号:134080660018010030245
行号:301127000019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0000元(人民币壹万元整)
3. 投标人资质
3.1. 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经税务登记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 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3. 生产厂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4. 近三年公司所投标项目(产品)的业绩(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合同附后)。
3.5. 招标设备不接受经销商投标,生产厂注册资金不小于500万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1 月22日18 时前索取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评标及付款方式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24日18点前,地点邯郸市开发区世纪大街12号,物价办收地址(邯郸市世纪大街12号,张兰,0310-8068190.)。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发生的所有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并且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不承担这些费用。
5.4. 评标标准:1、全面实质性履行本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投标单位信用良好;2、满足招标内容要求,保证质量,保证交货期及质保期3、报价及售后服务,各种优惠条件对招标人最有利;4、所提供的相关服务合理;5、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5.5. 合同付款方式为预付30%,发货前付40%,验收合同付25%,5%质保金,(一年后质量无问题付清)。
6.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邯郸市开发区世纪大街12号
邮 编: 056000
联 系 人: 张振(技术咨询)张兰(投标咨询)
联系电话: 0310-8068172/8170/8190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月 14日